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数据交易手段,已经得到初步应用并逐步普及。现有的数据交易手段使用API接口、数据包交易、EXID虚拟识别技术等。与这些技术相比,区块链是分散的,难以篡改和可追踪的。它不是单一的信息技术,而是依托现有技术,以原创性融合创新,创造一种全新的信任方式。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区块链数据交易”已经成为企业的选择焦点。
通过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平台,将促进数据的交易和流通。量子加密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以解决数据交易和流通中的安全保密问题,保障数据安全;区块链技术在数据交易流通中的应用,保证了数据流通的可信、透明和可追溯,解决了数据交易流通中数据的非授权复制和使用问题,提高了企业参与数据交易的积极性。
为用户和数据都生成唯一的数字标识,通过代码分配机制保证资产的唯一性,从而确认每一项数据资产的权利。数据提供者在链上注册共享数据的元信息,设置数据目录的访问权限(如公开、指定接收者、授权共享等。).授权记录和数据访问记录永久记录在区块链中。该方法有利于形成信息闭环,支持跨机构共享数据全过程中数据元素的所有权控制,保证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规范数据共享目录和数据交换标准,实现数据交换管理,使用数字信封加密或可信计算安全沙箱,保证数据隐私。可信计算安全沙箱可以保证只输出数据分析结果,数据不会落地或泄露出去。借助密码学、一致性算法、分布式存储等技术,结合了一种新的数据共享方式。通过数据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集体维护等措施,降低了整个系统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一种新的信任机制。
数据平台:根据应用场景的需要,可以综合使用多个系统,如数据追溯系统、权限控制系统、数据加密系统、身份认证系统等。以司法存单为例,区块链可以结合很多相关技术,包括电子认证、时间戳服务、数据加解密、数据存储、智能合同执行等。为了连接司法业务场景。依托应用平台,参与数据流通的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快速灵活地构建满足特定业务场景的数据服务,大大降低数据流通的技术对接成本,有助于建立数据开放和数据流动的制度规范。
平台:主要依托信息源链,可以为用户提供存在证书、完整性证书、身份证书、时间戳证书、数据关系证书、证书注册和流转记录等多种服务。以确保这些信息是可验证的、可审计的、可追溯的和不可更改的。
总的来说,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交易流通系统,首先可以刺激数据供需双方的交易速率,提高流通效率,通过建立数字身份和可信数据凭证体系,使数据交易流通安全可信。二是可以为数据管理者和监管者提供完整的技术管理手段,确保数据授权和数据交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数据流监管体系。第三,有利于消除信息孤岛,无需数据整体物理迁移即可完成数据的开放和流通,有效整合分散的异构数据资源,快速消除信息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