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作权的案件,并在法庭上宣判。被告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50万元。被告李等六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款4万元。
自2018年以来,7名被告陆续加入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2020年2月,科技公司获得“皇城之巅游戏软件”的作权,同一团队的7名被告共同负责游戏的运营和维护。
“那么,你为什么会有盗版游戏的想法呢?”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问题,被告魏表示,他对公司在2021年底未按承诺发放年终奖金感到不满。当他们和前老板尹(逃跑)一起吃饭时,他们讨论使用魏和其他人掌握的“皇城之巅”游戏代码复制发行游戏,然后非法获利。
此后,魏某找到了同一团队的李某和其他六人。经协商,他们分别使用自己在科技公司的工作权限,或获得“皇城之巅”的游戏代码和游戏资料,或部分修改游戏,制作并完成“通神”盗版游戏。随后,魏租用并建立了游戏服务器。尹找到了第三方渠道提供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通神”游戏。
在具体分工方面,魏负责总体规划、运营团队对接和利润分配;李负责服务器后端开发和修改;王负责游戏前端开发和客户端界面优化;郭负责主服务器部署和租赁维护;刘负责运营规划;项负责游戏问题反馈和参数修改;余负责艺术和艺术工作。
2022年11月,卫某等7人因科技公司报案被捕。经鉴定,“通神”游戏代码与“皇城之巅”游戏代码相似93%。截至案发,“通神”游戏通过第三方渠道非法运营,支付总额超过87万人,支付总额超过4500万元。卫某从印某非法获利约100万元,并将部分违法所得分配给其他6人。
事件发生后,七名被告人均向科技公司退还赔偿金,并获得谅解。其中,魏退还50万元,其余6人退还4.8万至2.2万元。在法庭上,七人明确表示,他们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指控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和处罚。
经审理,上海徐汇法院认为被告魏与他人结伙,聚集被告李等人,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与权利人基本相似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并通过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违法所得巨大,七人的行为构成侵犯作权罪。
在共同犯罪中,魏起着主要作用,是主犯;李和其他六人处于从属地位,起着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被告的坦白、认罪、退还违法所得等情况,可以酌情给予较轻的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对不起公司,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同事……”在审判中一直低声抽泣的主犯魏,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无法掩饰自己的遗憾。他出生于1986年,因一时的贪婪而误入歧途。
本案主审法官、上海徐汇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院长王立民表示,本案七名被告的行为是典型的“私人服务”犯罪行为。“私人服务”是指未经作权人授权或许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网络游戏软件的服务器端程序或源程序,私人设置网络游戏服务器并谋取利益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