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蹦床公园、极限攀登等娱乐活动中心随处可见。一旦消费者受伤,他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据了解,小月是一名大学生。2020年暑假的一天,小月和姐姐去极限蹦床公园“打卡”。小月想体验的是一个高台项目,需要走在两米左右的高台上,向后倾斜到下面的海绵池。
工作人员简要告知项目玩法和禁止性事项后,引导她来到项目现场。
小月回忆说,当她走到高台时,她开始恐慌和胆怯。当她从高台向后仰时,她的身体下意识地蜷缩起来,重重地摔在海绵垫上。当时,她无法自己站立。经医院诊断,小月胸12椎体骨折和胸11椎体压缩骨折构成九级残疾。
事故发生后,姐姐联系了极限蹦床公园的工作人员,要求索赔。极限蹦床公园回复说,小月受伤是因为她没有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完成行动,拒绝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小月起诉法院,要求极限蹦床公园赔偿其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40多万元。
法院认为,极限蹦床公园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设立此类游戏项目是为了盈利。根据收入与风险一致的原则,应承担保护玩家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即安全义务。
极限蹦床公园没有充分考虑高层项目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在重物、跳台高度和海绵厚度的合理比例方面;
除简要通知项目玩法和禁止性事项外,未对参与者提出具体提示和通知风险和注意事项,也未涉及项目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
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经营者配备的安全员未经专业培训,未审查禁止参与的原因,如体重限制,既未排除安全隐患,也未有效制止损坏。
事件发生后,小月没有接受专业治疗。
考虑到各种因素,法院认定极限蹦床公园在履行安全义务方面存在过错,应对小月的伤害承担主要责任。
作为成年人,小月应该对涉案项目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未按规定行动下落对自身损害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近,一起安全事故引发的诉讼冲上了热搜。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报道,11岁女孩小兰在玩密室逃跑的过程中与同学见面,被工作人员扮演的恐怖“怪物”吓得踩空台阶摔倒。小兰左胫骨远端骨骺粉碎性骨折构成九级残疾。
小兰向法院起诉逃离密室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要求赔偿4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认为,“消费者在设计游戏环节、设置游戏关卡、装修密室时,也应充分保障人身安全”。
考虑到密室逃离游戏的特点和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文化传播公司对事故承担70%的责任,小兰承担30%的责任。一审判决,文化传播公司赔偿小兰总费用20多万元。
脱
综合中国青年报(ID:zqbcyol)、京法网事(ID:jingfawangshi)、朝阳法苑
栏目主编:赵翰露 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大曦
来源:作者: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