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网络公司、上海网络公司起诉深圳迷你公司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深圳迷你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命令删除230个侵权元素,赔偿网络公司5000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游戏侵权纠纷案件的最高赔偿金额。
《Minecraft》(中文名:我的世界)是瑞典Mojang公司于2009年开发的风靡全球的沙盒游戏。2016年5月,网易宣布在中国获得游戏的独家运营权,有权保护任何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同月,深圳迷你玩公司在手机Android上推出了迷你世界,随后推出了手机ios版和电脑版。
2019年,网络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迷你世界”许多游戏核心基本元素抄袭“我的世界”,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命令迷你游戏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50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迷你世界》构成侵权行为,命令迷你玩家删除侵权游戏元素,并赔偿网易2113万多元。随后,双方都拒绝接受,并向广东省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开庭现场
广东高等法院发现,涉及的两款游戏属于沙盒游戏,只设定基本的游戏目标和规则,为玩家提供基本的木材、食物、生物等游戏资源或元素,让玩家在虚拟世界中自由探索和互动。通过破坏、合成、构建等方式,玩家可以利用游戏预设的基本游戏资源,创造虚拟物体、建筑、景观甚至游戏世界。《迷你世界》主要通过用户充值获利,各渠道下载次数超过33.6亿次,上线运营至今已获得4亿多注册用户。
广东省高等法院认为,这两款游戏的整体图片构成了一种电子作品,即新版权法的“视听作品”,但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游戏元素的设计,而不是游戏图片,因此网络公司驳回了侵犯版权的请求。与此同时,法院认为,《迷你世界》在玩法规则上与《我的世界》高度相似,在游戏元素的细节上有很多重叠,已经超出了合理借鉴的界限。迷你游戏公司通过抄袭游戏元素设计,直接抓住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和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以不当获取他人的商业利益为手段抓住商业机会,形成不公平竞争。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认为迷你游戏公司作为侵权方,应掌握业务收入相关数据,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法院提供,应承担不利推定的法律后果,根据第三方平台显示迷你世界下载、收入数据等优势证据,综合计算方法显示迷你游戏公司侵权利润远远超过网络公司索赔金额,然后完全支持其索赔。
法官说法
本案审判长、广东省高等法院第三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邓燕辉告诉记者,虽然《我的世界》游戏的整体画面构成了《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电力作品,但其作权保护范围不包括游戏元素设计的规则水平,不能直接推断游戏元素的相似性构成实质性的相似性。经过比较,两款游戏在视听表达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法院不支持网易公司对游戏画面侵权的诉讼。
网易公司对迷你游戏公司整体抄袭游戏元素及相关行为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这部分纠纷的审理不是扩大作权保护范围,而是基于其他法律价值和目标,调查是否能给经营者带来独立的可保护利益,法律利益是否受到其他经营者竞争行为的损害,判断被起诉的竞争行为是否不正当,然后综合认定迷你玩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于停止侵权责任,综合考虑沙盒游戏的特点、侵权内容比例、整改可能性等因素,重点关注玩家在游戏中可能享有的作品权利。从平衡双方利益、保护玩家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未支持网易要求停止《迷你世界》运营的请求,并命令迷你玩家删除《迷你世界》侵权的230个游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