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侵权、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

顶级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焦典范

近日,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侵权、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案件,分别判处被告陈、李三年监禁,适用缓刑和罚款。

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被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约定,由李某编写网络游戏《逆战》作弊程序(以下简称“外挂”程序)“全”、通过QQ“透”等、微信等方式以200元的价格将“插件”程序和运营密码卖给陈作为代理商,陈以每张300元到4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陈某代理魏某、张某(另案处理)等人销售,魏某、张某等人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社旗县居民邢某等网络游戏玩家销售。邢某等网络游戏玩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付款后,可以使用“插件”程序。邢等网络游戏玩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付款后,可以使用“插件”程序。邢等游戏玩家在玩游戏时使用上述“插件”程序并打开所需功能后,“插件”程序通过更新网络游戏数据实现“视角”和“自动瞄准”功能,提高游戏获胜率和游戏级别。陈某收到价款后,扣除约定的部分,然后通过微信等方式向李某付款。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李某通过编写上述“外挂”程序出售给陈某,非法获利共计10.2万元,陈某通过向李某购买上述“外挂”程序后,再加价出售后,非法获利7.7万元。

 法院审理后,被告李、陈提供专门用于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被告行为构成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公诉机关指控,法院依法支持。被告李某、陈某到案后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第二被告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可以依法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李、陈提供侵权、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程序和工具罪分别被判处三年监禁,适用缓刑,罚款1.5万至2万元;依法追回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网络游戏不在法律之外,涉嫌网络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两名被告因贪婪而冒险,最终受到刑事处罚,应该吸取教训。目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网络信息涵盖了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所有人员都应文明、诚实、守法地参与,以营造公平、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不要为了暂时的利益而违法,以免伤害他人和自己,最终入狱。同时,希望广大游戏玩家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网络游戏插件,共同创造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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