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警方解决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侵犯作权案件

除了游戏角色和背景图片外,两家无关公司经营的在线游戏几乎完全相似,从故事情节到游戏玩法。近日,普陀警方在“李剑4号”专项行动中,通过多种警察协同作战,成功解决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侵犯作权的案件。有关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11月21日,普陀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普陀网络安全支队报案,网上出现了一款与该公司在线运营手机游戏极为相似的盗版手机游戏。与正版手机游戏相比,盗版手机游戏的故事情节和玩法几乎完全相似,除了人物和背景皮肤的“换脸”。不仅如此,盗版手机游戏还花费了大量资金进行宣传推广,严重影响了正版手机游戏的后续运营。

普陀警方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此事,立即成立了由经济调查支队、网络安全支队和长征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根据报案公司提供的游戏代码信息,专案组民警从游戏代码和服务器入手,聘请专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对两款游戏的相似性进行比较,初步鉴定两款手机游戏在服务器数据表和服务器战斗服上的相似度为100%,服务器游戏服与客户端的相似度约为90%,基本确定游戏源代码泄露。

盗版游戏与正版游戏的整体相似度接近90%

结合现场走访,专案组迅速锁定了盗窃源代码的嫌疑人,这款手机游戏的核心开发人员赖、王、王。三人于2021年离开公司,“独立门户”后在深圳注册开设了自己的公司A,A公司也是盗版游戏发行公司B的股东,参与游戏运营。2023年2月9日,专案组民警前往深圳,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区成功抓获赖、王、王。

根据赖某、王某一和王某二三人到案后的解释,他们开发的手机游戏在上线后很快吸引了大量玩家的注意,于是三人与公司讨论了游戏后续运营收入的分享。然而,该公司已经提前投入了2000多万元用于该手机游戏的研发,并坚持在收回资金后讨论分享问题。为了尽快实现这一目标,三人决定“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并秘密复制了该手机游戏的源代码。

2021年8月,赖某遇到了B公司的项目经理梁某。随后,在他的介绍下,赖某和王某与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尹某达成了合作协议,开发新的在线手机游戏。公司a提供了新手机游戏的源代码,并通过购买游戏角色的外观文件对游戏进行了“换皮”修改,然后将公司B的名称更改为在线运营。双方同意,公司B占85%,公司A占15%,游戏营业流水资金分成。

随后,在不到3月的时间里,公司A将盗窃的游戏源代码制作成游戏并提交给公司B。当公司B知道游戏代码很棘手时,它仍然“更换皮肤”包装游戏并在线操作。据初步统计,自2021年12月推出“换皮”盗版游戏以来,公司B已获得游戏收入超过1.5亿元。其中,赖某、王某一、王某二所在的公司A利润超过1500万元。

6月2日和3日,专案组在获得一定证据后,先后逮捕了尹某和梁某两名嫌疑人。到达案件后,两人如实向警方供认,在知道赖某、王某、王某提供的游戏是非法获取源代码后的“换皮”游戏。为了谋取利益,他们仍然使用计算机软件侵犯作权的犯罪事实,使用作权登记证和网络游戏出版发票。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王某一、王某二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尹某、梁某涉嫌侵犯作权罪, 普陀警方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薛松

编辑:黄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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