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张明慧
一个年轻人租了别人的游戏账户后,会随意处理账户中的游戏设备。这种行为应该得到赔偿吗?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网络侵权虚拟财产纠纷案件,拆除他人游戏“设备”的男子赔偿原告6000元。
案件显示,杨是一款网络游戏的爱好者。为了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他为游戏账号充值,提取高级武器。2023年5月,杨通过网络平台将游戏账号租给李。租赁期满后,杨登录游戏账号,发现账号中的游戏武器装备被恶意分解。因此,他被起诉法院,要求李赔偿2万多元。
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就李是否承担损失责任、游戏账户中游戏设备损失、损失计算方法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双方未能在法庭上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审判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李解释,网络游戏账户游戏设备属于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在租赁杨游戏账户过程中故意损坏杨游戏设备,应赔偿损失;另一方面通知杨,通过审前查询和审判调查,游戏账户中的武器设备不全是通过充值提取获得的,也可以通过平时的游戏任务获得,而且充值抽取有一定的概率,不是每次都要抽取相应的次数才能获得,诉讼过程中也没有提交完整的充值抽取记录和相应的付款凭证。
最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赔偿杨6000元,并在法庭上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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