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提问。
问:《条例》如何制度应对未成年人在网上非理性消费的问题?
答:本条例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基础,支持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一是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商应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整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模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二是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商应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使用单一消费和单日累计消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不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付费服务。第三,规定国家新闻出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消费上限,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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