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起破坏游戏防沉迷机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节假日外,未成年人每周只能玩3个小时网络游戏这是历史上最严格的网络游戏防沉迷新规。在反成瘾系统的拦截下,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脚本”等非法手段向未成年人销售网络游戏账户,甚至提供“脸”(指通过“网络黑客”技术解除人脸识别认证)服务,形成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黑灰产业链”,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关注网络产品和服务成瘾防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应及时修改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成瘾的内容功能或规则,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宣布成瘾工作

案例:电子商务平台“言语诱惑”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账户

精致的皮肤,稀有的装备,高水平的部分。。。当网络游戏账户中的虚拟财产成为商品时,游戏公司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获得高回报。

然而,为了非法获利,四川两家游戏公司采用“言语诱惑”的方式诱导未成年人在购买游戏账户时谎称自己是成年人,或将成年人游戏账户出售给未成年人,从而帮助未成年人避免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

近日,未来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获悉,本案是四川省首起破坏游戏防沉迷机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具有警示意义。

案例显示,江注册的两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一些热门网络游戏账户的回收和租赁业务。在业务过程中,面对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客户,公司的一些员工诱导未成年人绕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私人交易,以避免监管。

该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游戏账户。在后期,由于网络游戏实名认证的限制,一些未成年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登录游戏,导致大量退款。为保证盈利,江某某作为公司负责人,指示员工黄某某等4人联系“网络黑客”,制作3D人脸动图破解“人脸识别认证”(俗称“解脸”),使未成年人购买的游戏账号不受反成瘾规定的限制,可以正常使用。

检察机关介入引导调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供图)

2021年9月2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蒋某某等5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经审查,两家游戏公司在两年内向未成年人销售了1207个账户,包括10多个省份的未成年买家,涉及200多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江等5人通过黑客的“面部解决”技术手段破解“面部识别认证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以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构成犯罪。

2022年5月30日,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告认罪、认罚、积极退还赃物等量刑情况,法院判处江等5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2至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判处已生效。

调查:不再容易绕过防沉迷监管

针对上述情况,非法游戏公司通过“引诱”诱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账户谎称成年现象,记者最近调查了多个电力平台游戏账户相关销售商店发现电力平台加强了监管,未成年人希望“突破”成瘾体系有限。

进入相关店铺浏览后,记者发现店铺的“婴儿细节页面有平台自动生成的“消费提醒”:禁止未成年人下单!未成年人请勿购买!

(电商平台截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购买网络游戏产品需要18岁以上。在一个单一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游戏账户产品显示,该产品需要填写实名认证信息,以满足“18岁以上用户”才能下订单。记者咨询了游戏账户产品的客户服务人员,对方多次询问买方的年龄,并明确表示“商店禁止未成年人购买账户。”

在采访中,一些家长报告说,孩子通过使用家庭身份号码卖家购买游戏账户,以避免反成瘾监督,让家长头疼。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了许多电子商务平台商店,客户服务人员表示,需要明确获得父母的同意,以便使用父母的身份信息购买相关的游戏账户商品。

“我们也遇到过客户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购买商品的情况。由于后期需要配合生物特征识别等身份认证措施,不建议自行购买。”四川游戏公司销售经理廖告诉记者,公司业务整改后,增加了更严格的预防措施,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企业的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廖表示,他希望以自己的案例引起游戏公司的警告,不要因为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游戏企业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合规经营。

立法:专章提出防治网络沉迷

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度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网络游戏防沉迷新规”。

事实上,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步伐从未停止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第五章提出“网络成瘾防治”。

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户租赁和销售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

10月27日,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提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应及时修改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上瘾的内容、功能或规则,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反上瘾工作。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游戏年龄提示的要求。”李长喜表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和完善游戏规则,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空间是当代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社会环境组成部分。在处理网络侵权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发现此类案件通常是隐蔽的、专业的、广泛的受害者,需要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同时全面收集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受损的证据

“为了破坏‘游戏反成瘾机制’的犯罪和网络游戏的黑灰色产业链,我们需要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曾洪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命运有关。全社会还需要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建立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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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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