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金融和制度经济学的,所以从规则的角度来谈区块链经济的规则基础,主要围绕区块链经济的共享、共识、共赢、思想渊源、理论基础。我还学习奥地利经济学,涉足新经济,新货币,新金融。在我看来,奥地利经济学是研究这“三大创新”的最佳经济学工具。
一、比特币的起源
出生于1949年的日裔美国人中本聪被认为是比特币的发明者。
2008年10月,中本聪在网上的一个邮件加密群发表了一篇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比特币:a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概述了比特币系统的基本框架。这篇文章后来被称为《比特币白皮书》。2009年初,他建立了一个开源项目,并推出了这个在线系统,正式宣布比特币的诞生。这与当时全球经济危机有关。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突然爆发。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比特币的第一块,也就是创始块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句话:“2009年1月3日,财政大臣濒临实施第二轮银行紧急救助。”当时,财政大臣被迫考虑第二次尝试缓解银行业危机,这是当天伦敦《泰晤士报》头版文章的标题。
二、比特币的思想渊源和争议
中本聪推出比特币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提前读过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在1976年出版的《货币的非国家化》这本书,但他一定是在事后读的。因为比特币圈子里的人都推崇哈耶克的理论,大家都知道这本书,都认可哈耶克是比特币背后的精神教父。人们认为,即使中本聪一开始没有读,他以后也会读的。这是一个自然的逻辑推论。
哈耶克是诞生于19世纪末的奥地利学派的第四代代表人物。这个学派的一贯政策是要求政府减少管制,保护私有财产,捍卫个人自由。其鼻祖孟了(1840-1921)于1871年出版了德文版《国民经济学原理》,后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1881-1973)于1912年出版了德文版《货币与流通媒介理论》(第一个英文版于1953年出版),哈耶克于1976年出版了英文版《货币的非国家化》。
作为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创始人,孟了、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1835—1882)和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1834—1910)几乎同时独立提出了边际效用理论,引发了经济学中的一场“边际革命”,使我们今天可以从边际效用和主观价值评价的角度来看待货币。这个视角是人们理解和接受为什么比特币目前的交易价格如此之高,达到43000多元,在2017年达到了20000美元的价格的最好方式。
每个人对钱都有自己的主观评价。买卖双方对一种货币的主观评价,体现在对这种货币与其他货币价格对比的判断上。如果双方主观确定的比价范围重叠,可以进行货币兑换。米塞斯早在1912年的德国版《货币与流通媒介理论》中就支持私人货币竞争制度,即自由银行制度。根据他的货币理论,货币唯一的基本职能是充当一般的交换媒介,其他职能只是从这一职能中派生出来的。这个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视角,如何看待今天比特币的货币属性。
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塞斯的弟子哈耶克在1976年的专著《货币的非国家化》中全面系统地论证了私人货币竞争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奥地利经济学派第五代代表、美国经济学家默里罗斯巴德(1926-1995)在1962年出版的《人、经济与国家》一书中提到支持自由银行体系。相比之下,其实更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米塞斯。然而,哈耶克提出了对自由银行体系的偏好,实际上是要求伯拉斯巴德将其推进一点。在1960年出版的《自由宪章》一书中,哈耶克表明了自己对自由银行体系的偏好,对现有的货币体系和制度环境感到失望。无论如何,哈耶克是唯一系统论证货币竞争的经济学家。
那么,为什么哈耶克是比特币的精神教父呢?因为哈耶克在《自有秩序原理》年主张引入私人货币和私人货币竞争,即实行自由银行制度,由私人银行竞争性地发行货币,并做了系统的论证。他的核心观点是,既然自由竞争在一般产品和服务市场是最有效率的,为什么不能在货币领域引入自由竞争?他认为,只有废除各国中央银行对本国货币发行的垄断,才能稳定物价水平。他颠覆性的建议是,废除中央货币制度,允许私人银行发行货币,这样私人银行为了生存就会非常重视自己货币的稳定性。
后来比特币的推出是私人货币对现有货币体系的挑战,私人货币与现有法定货币的竞争,比特币的推出也带动了其他数字货币的推出,从而导致了私人货币的竞争。可以说,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推出,在某种程度上是哈耶克货币竞争体系思想的一种实现。当然,哈耶克当时强调的是私人银行发行货币,而数字货币则体现为私人银行发行货币。前者和后者对发行人的定义是不同的。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和哈耶克在货币理论上是好朋友也是对手。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理论是凯恩斯主义的变种,比凯恩斯主义好一点,总体上还是凯恩斯主义。
1987年,也就是他的晚年,与人合写了一篇论文《货币的非国家化》(政府对货币有作用吗?)含蓄地描述了对哈耶克经济理论的一些赞赏:“第三个(经济)内在发展是对所谓‘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兴趣。这个学派强调看不见的手来解释经济系统的起源和发展,强调经济周期主要反映非中性货币的作用。后一种解释反过来产生了支持“硬”货币和反对自由管理的长期“奥地利”传统。哈耶克关于货币非国有化的提议对复兴这一传统尤其有影响。”
但是,弗里德曼仍然不同意哈耶克认为私人生产的不变购买力货币将占优势的观点:“哈耶克认为,如果现在消除生产竞争性货币的法律障碍,这样的结果(私人生产货币的结果是——)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撇开这种安排所引起的政治权力问题,我们怀疑他的猜测,更倾向于本杰明克莱因先前的断言,他不相信如果哈耶克的................本杰明克莱因是美国经济学家,也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荣誉退休教授。3354编者注)
然而,现在我们看到,私人资金的出现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虽然数字货币市场有很多坏币,但好币的数量也在增加。很多人可能不敢用央行集中发行的数字货币,因为它的私密性还不如现金。现金的私密性是最好的,但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有标记的,很多人要么想走私或者贩卖毒品,要么想保留更多的隐私。而且政府发行的法币贬值了。
现在我们来看看哈耶克和中本聪的地位:哈耶克成为数字货币全球竞争的精神教父,中本聪成为数字货币全球竞争的头号推动者。哈耶克和中本聪在未来将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
哈耶克和中本聪还有另一个渊源:他们的成就与经济危机有关。哈耶克在1928年的一篇会议论文中预测了1929年的大萧条,并研究了经济周期。中本聪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不满,但在2008年10月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并在2009年初在《比特币创造街区》中写下了他对英国财政大臣第二次救市的不满。
第三,什么是区块链经济?
看看区块链的经济。区块链经济是一种共享经济。其实共享经济之前就有了。在中本聪的白皮书中,提到了三种交易模式,它们都涉及共享经济。广义来说,市场交换就是共享经济。
第一种交易模式是以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来促成交易。现在的网约车就是这样。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是第三方支付,甚至作为第三方金融机构。现金交易是第二种交易模式,比如传统的出租车。白皮书中提到的第三种交易模式是加密分发的比特币。
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的交易涉及信任问题,比如欺诈,无法实现单向的价值转移。有时候,金融机构会反悔,在他们之间斡旋,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有专家认为,依靠第三方交易,第三方可能会占到80%的利润,剩下的20%会被行业瓜分。不接受现金交易,范围有限。还有现金交易,别人去抢?比特币出现的时候是一个全新的共享经济。中本聪打通了两大时空: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经济。区块链技术与人际信任无关,而是信任,只要你相信它。
如果说现在的互联网是传递信息的信息互联网,那么区块链的网络就是传递价值的价值互联网。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也是区块链金融和区块链经济的底层技术,将改变未来的金融和经济格局。
如果数字货币代表“区块链1.0”,那么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经济、文化等单一领域的应用就是“区块链2.0”。区块链技术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和融合,甚至任何可以表现为线上资产的价值都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传递。这个高级阶段就是“区块链3.0”。这一前景已经越来越清晰。这也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的原因。
4.作为规则系统的区块链系统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项目或系统本身就是一个规则系统。有了规则才能有章可循,这是常识。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1919-2013),宪政经济学的创始人,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也称自己为奥地利经济学家,因为他的理论与奥地利经济学派有某种亲和力。他区分了集体决策的两个层面,一个是宪法层面,确立基本规则;还有一个后宪法层面,就是说基本规则确立之后,就要按规则办事。先制定规则,然后你才能按照规则做事。
第一关是规则之间的选择。第二个层次是有规则,在规则下做出选择。使用区块链技术安排区块链应用项目的共识机制和智能合同是安排规则。接受了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之后,你只需要信任这个技术,不需要信任任何第三方机构,然后就可以按照设定的规则行事了。在整个过程中,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规则系统是非常重要的。规则体系建立后,规则下的选择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是符合逻辑的。这是区块链技术应用项目的精髓。
欧美主要国家的区块链项目和政治生活都涉及投票。投票规则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最好是一个群体同意,大群体很难同意。等于一个人的否决难倒了你,甚至一个人可以通过威胁行使否决权来要挟你。因此,在一个大的群体和社会中达成共识并不容易。
我该怎么办?布坎南也反对简单多数通过,所以很难获得超级多数通过。后来他说,简单多数已经成了习惯,改不了。我该怎么办?他说要排除一些投票结果,也就是“范围排除”,简单多数通过加范围排除。布坎南还强调,要回归哈耶克的“法治下的自由原则”,即基本的自由权利首先要受到法治的保护,人身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要得到很好的保护。
这种投票和我们共识机制中的投票有什么区别?如果区块链的投票对象太多,也许会变成欧美福利国家的民主投票,可能会比较混乱,也不一定能保障个人自由。基本自由应该得到保障。福利票多了,基本自由就容易被侵蚀,违背民主的初衷,搞得一塌糊涂。因为有些事项可能涉嫌损害个人的基本权利,所以不能单纯依靠多数表决。
动词(verb的缩写)什么是区块链共识?
至少有四种区块链共识机制:工作量证书、股权证书、份额授权证书和池验证池机制。区块链共识机制以特异性和求真性为目标。多数意味着确保一致同意;就是共识就是双赢,只要能达成共识就是真的,对大家都好的就是双赢。
区块链项目中的所有交易都需要在区块链中记录。每块记录为一次交易,即价值转移。下一个新交易需要跟随前一个块,从而形成一个区块链,它作为一个分布式总账系统与区块链网络上的每个节点同步。例如,在基于区块链科技的供应链项目中,一级供应商A向二级供应商B支付10万代币,例如,与人民币的比价保持在1,333,601,因为B根据他们之间的在线智能合约提前向A提供相应数量的商品,从而触发A对B的下一个要求,根据智能合约完成支付。上述区块链共识机制是通过网络中有资格参与投票的节点的投票来确认该值传递是真实的。
欧美国家的民主决策机制,目的多样而分散。比如奥巴马的医改,增加了很多中小企业的成本,也增加了很多个人的成本,这就意味着通过这种形式投票造成了产权的破坏,无法实现双赢。在这里,大部分传宗接代的问题都出现了,产权被破坏了。所以多数通过不一定是正确的决定,而是特朗普的税改方案,因为它有助于经济增长,蛋糕做大了,大家都赢了,才是正确的决定。
但是有一点,无论是区块链项目,还是欧美主要国家的民主投票,实际上都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内部效率。内部效率意味着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一致同意。这种内在效率也是布坎南的标准个人主义效率标准。没必要问投票是什么。这种共识在集团内部显然是高效的。
在区块链共识机制中,多数通过是确认一致同意,单纯的目的只是寻求真理,这符合布坎南标准化的个人主义效率标准,即一致同意。不用担心这个群里的内容。每个人都同意这件事。这就是效率,也叫宪法效率。
而欧美的民主投票可能存在多数票的问题,不能保证多数票就是一致同意。比如希拉里落选后在家哭,不想出来。而欧美国家也在更高、更基本的规则层面达成了一致,从而在这一层面遵循了标准的个人主义效率标准:谁赢谁输,最终都要接受投票结果。
但是,民主投票不一定能实现双赢。比如希拉里上台可能会更严重的剥夺富人,包括在美国学校实行20多项性别区分。事实上,在奥巴马时期,一些学校已经有超过20种性别。
(本文由作者于2018年6月29日在浙江省桐乡市乌镇举办的“2018看见未来世界区块链大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改写而成。)